5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在紫顶看来证券配资网站,《规则》是基金行业专门聚焦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系统性规定,对于推动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责管理工作、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主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并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将产生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可以将其理解为针对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国式“尽责管理准则”。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孙小程)5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基金实际持股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规则制定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总体政策,明确目标与原则,建立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标准。
专注公司治理研究和投票权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紫顶股东服务对此解读道,《规则》是基于2012年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代表基金对外行使投票表决权工作指引》修订形成,也是落实中国证监会5月7日发布的《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配套制度之一。
在紫顶看来,《规则》是基金行业专门聚焦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系统性规定,对于推动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责管理工作、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主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并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将产生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可以将其理解为针对中国资本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国式“尽责管理准则”。
展开剩余34%“特别是规则中所明确的基金管理人应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上市公司治理工作、每年定期在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公开披露上一完整年度其代表基金参与表决情况等表述,实操上进一步与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监管实践接轨。”紫顶认为,上述规定将有力推动基金管理人真正端正并重视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工作,切实开展相关工作,履行其对广大投资受益人应当肩负的信义义务。
紫顶分析称证券配资网站,《规则》的顺利推进和公募基金管理人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将有力推动构建一个让中长期资金“进得来、留得下”的市场环境。基金管理人作为重要的专业买方力量,通过切实开展尽责管理、积极行使股东权利、主动与上市公司进行建设性沟通,能够有效引导上市公司更加重视并提升自身的公司治理水平,从而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长期提升和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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